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铜陵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现行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在指导铜陵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及时应对城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我市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从评估情况看,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改是极其必要和非常迫切的。
二、修改原则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
规划修改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融城理念,以城乡生态网络为本底,落实空间规划,优化用地布局和各项设施规划,奋力争当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打造沿江资源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新样板。
(二)坚持“有限修改”原则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保持规划年限不改变、发展战略定位不改变、发展方向不改变、生态绿地不减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延续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
按照新时代国家战略、“多规合一”、构建生态网络等新任务、新要求,推进规划动态维护,重点修改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规划内容。
三、修改技术路线
本次规划修改技术路线为“55533”,即:坚持“五个不变”,围绕“五类问题”,突出“五个聚焦”,按照“三个层次”,采取“三大举措”。
“五个不变”:按照有限修改原则,保持规划年限不改变、发展战略定位不改变、发展方向不改变、生态绿地不减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
“五类问题”:按照本次规划修改的背景和目的,修改集中在原规划与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上位规划、中央环保督察、城市转型发展要求不适应的内容和衔接区域重大建设工程及相关专项规划等五类问题上。
“五个聚焦”:重点聚焦在中心城区、长江沿线、生态环境、重点项目、民生保障等五个方面。
“三个层次”: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要求,规划按照市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进行相应修改。
“三大举措”: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采取减(建设用地调出)、增(建设用地调入)、调(建设用地性质调整)三种方法进行修改。
四、修改主要内容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涉及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规划、中心城区规划三个层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完善综合交通规划、充实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优化空间管制规划等内容。城市规划区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局部调整城市开发边界、增加永久性城市绿带规划等内容。中心城区规划修改重点主要是优化土地使用规划、优化市政设施规划等内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修改
1.深化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优化、调整G3公铁两用桥、G347、 G236、G330、沪渝高速朱村下线等国省干道线路。结合东部城区路网规划研究成果,优化铜陵北站与铜陵站快速联系通道。根据铜陵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成果,调整、优化合温铁路(合庐铜池)、铜枞宜(市域规划交通1号线)等。
衔接区域性重大建设工程及相关专项规划,依据重大交通项目的实施,
2.优化港口码头和岸线布局
依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取消顺安河、灰河、大通三个作业区的生产岸线,缩减金牛渡、横港、长湖滩、老洲等作业区,优化、调整枞阳港区,保留大通上峰码头。
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本次规划按照生态保护优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原则,